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關于推進移風易俗 促進鄉風文明的決定
(2025年4月29日臨夏回族自治州
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)
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,要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。移風易俗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。為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革除不良習俗,弘揚時代新風,做到移風易俗常態化、婚喪事務規范化、民間習俗文明化,形成具有臨夏特色的良好家風、淳樸民風、文明鄉風?,F就推進移風易俗、促進鄉風文明作出“八個做到、八個反對”的決定。常態化開展“黨親國好法大”教育,在全社會牢固樹立家國情懷,引導廣大群眾厚植正確的國家觀、歷史觀、文化觀和宗教觀,深入理解“五千多年中華文明所孕育的偉大祖國、偉大民族,永遠是全體中華兒女最深沉、最持久的情感所系”的深刻內涵,推動以家庭“小氣候”溫潤社會“大生態”,建設和守護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園。樹立誠信意識,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,做到言行一致、誠實守信。在工作和生活中講信用、守承諾,培育契約精神,構建誠信社會。在生產經營活動中,堅持誠信經營,遵守市場規則,杜絕虛假宣傳、欺詐行為,樹立良好的商業信譽。在人際交往中,以誠信為本,真誠待人,信守承諾。大力保護生態環境,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,引導群眾增強環境保護意識,推行簡約適度、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,拒絕亂采河道砂石、亂挖樹木花草、亂排污水廢氣、亂扔垃圾廢料,倡導綠色出行,守護綠水青山,建設美麗家園。堅持節約光榮、浪費可恥,倡導勤儉節約、愛惜糧食。在日常生活中,將節儉意識融入用水、用電、用紙等生活細節。培養良好的消費習慣,量入為出、理性消費,不盲目追求奢華和高檔次消費。在祭祀活動中,注重精神傳承和文化內涵,引導群眾樹立文明、環保、安全的祭祀觀念,倡導鮮花祭祀、家庭追思等文明祭祀方式。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,以老年人老有所養、生活幸福、健康長壽為共同愿望,以孩子們成長得更好為最大心愿,大力發展老齡事業和老齡產業,加強養老設施建設、提升養老服務水平;開展各類公益性課外實踐活動,關心關愛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。倡導團結友愛、寬容友善,互幫互助、互諒互讓的鄰里關系,共同營造和諧美好的居住環境。開展社會群體之間和鄰里之間互助活動,主動關心鄰里生活,幫助解決實際困難,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、尊重和信任,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,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,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。踐行健康生活理念,倡導文明、健康生活方式。積極參與全民健身活動,加強體育鍛煉,注重體重管理。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,拒絕酗酒,遠離賭博,娛樂適度。抵制索要高額彩禮和以彩禮為籌碼進行婚姻交易的行為,反對早婚私婚,打擊騙婚行為。建立與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相適應、與風化俗成長期慣例相結合的約束性規范和倡導性標準,避免因高額彩禮和過度消費導致的家庭矛盾和社會問題。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和家庭觀,做到彩禮適度、量力而行,讓婚姻始于“愛”,讓彩禮歸于“禮”。拒絕在婚喪喜慶事宜中講排場、比闊氣、攀比炫富,控制宴請規模和檔次,避免加重經濟負擔。在家庭聚餐和社交宴請中,合理點餐,避免餐桌上的浪費。抵制過度包裝、奢華消費等鋪張浪費行為。舉行婚禮應當文明有序,向令人尷尬難堪的惡搞行為說“不”,抵制和摒棄一切有辱人格、摧殘身體、破壞氛圍的低俗、惡俗婚鬧行為,守護婚禮的純潔與美好,尊重新人及賓客的尊嚴和權利,讓婚禮成為傳遞愛與祝福的美好時刻,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見證。 弘揚孝老敬老風氣,倡導厚養薄葬理念,推行喪葬制度改革,在老人在世時多照顧、多關心、多陪伴,常回家看看,讓他們享受幸福生活;反對在老人去世后大操大辦喪事,修建豪華墳墓,搞形式主義的“偽孝”行為。增強科學意識,抵制封建迷信的侵蝕,不參與迷信活動,不傳播迷信思想。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,倡導文明、和諧的家庭關系,維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。夫妻之間相互尊重、相互理解,共同承擔家庭責任;父母以身作則、言傳身教,培養子女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;積極參與家庭文明建設活動,弘揚家庭美德,涵養良好家風,營造平等、尊重、關愛的家庭氛圍。構建文明有序、和諧禮讓的社會風尚,反對亂搭亂建、亂停亂放、占道經營、噪音擾民、高空拋物、隨地吐痰、公共場所大聲喧嘩等各種不文明行為,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文明共建行動,在細微之處見修養,舉手之間顯文明。反對生活習性懶惰、貪圖清閑安逸,抵制不勞而獲思想,摒棄“等靠要”消極心態。鼓勵勤勞致富,通過創新創業、技能培訓、產業幫扶、勞務輸轉,引導群眾依靠雙手創造美好生活。整治網絡低俗、庸俗、媚俗等不良現象,抵制有違公序良俗的粗言穢語和惡搞行為,加大網絡整治力度,倡導廣大網民做正能量的傳播者、黨紀國法的維護者、社會公德的踐行者、網絡安全的推動者。開展預防網絡詐騙宣傳,保護個人信息,維護群眾權益。全州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切實發揮立法、監督和代表等職責,圍繞“八個做到、八個反對”加強監督檢查、推動工作落實,為推進移風易俗、促進鄉風文明提供有力保障。全州各級人民政府應認真落實“八個做到、八個反對”,采取切實有效舉措,各部門、各單位靠實各自責任,加強協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推動工作深入開展。全州各級監察委員會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,各類群團組織、社會組織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應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,積極推進移風易俗、促進鄉風文明貢獻力量。全州廣大黨員干部、各級人大代表以及鄉賢人士應帶頭遵守“八個做到、八個反對”,率先垂范、做出榜樣,引導群眾轉變觀念,形成良好社會風尚。